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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关于人才引进考试及录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转载 南大港生活网2020/08/19 13:06: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作者: 7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南大港产业园区

关于人才引进考试及录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考试及录用有关事项已定,现通知如下:

一、引才人数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结合报名情况及岗位需求,确定引才人数为40人(男20人,女20人,男女分录)。

二、录用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类别拟引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新机关楼人事局6007领取,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南大港产业园区第二完全小学,笔试成绩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示。

(二)考前防疫工作须知

为做好园区人才引进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我区考试工作平稳、安全、顺利,结合防疫要求及考试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防疫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应自觉如实进行笔试前14天(8月29日至9月11日期间)的健康监测。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5、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园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布。

  应试人员按通知要求,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出现相同分数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入选。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要写明最低服务年限、遵守管理办法、服从组织安排等内容。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区党委、管委研究确定人选。经研究确定引进的人才,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措施

引进人才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引进人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服务期限承诺书,明确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南大港产业园区,若服务期不满调离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笔试).xls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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