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为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根据相关政策,自2013年2月起,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我区“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将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所需资金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此项政策实施后,失业人员在不增加任何负担的情况下,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保证我区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不断保。截至目前,纳入人员24人,人均每月缴纳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费179元
自定义html广告位